首次购买



      请确认您是专业投资者或普通投资者,二者要求的条件不同,申购所需要的材料也不同。


  • 专业投资者的认定

        专业投资者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
1. 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,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;
2. 具有2 年以上证券、基金、期货、黄金、外汇等投资经历,或者具有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、投资、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,或已取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。
注:前款所称金融资产,是指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。

专业投资者申购材料:
1、于近一个月内开具的500万金融资产证明,或于近一个月内开具的近三年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薪资证明;
2、近两年投资经历证明(理财、基金流水等,能显示近两年有购买金融产品),或注册会计师/律师资质证明,或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证明;
3、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(签名);
4、申购产品的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 (签名);
5、产品申赎表、投资者基础信息表、风险测问卷、风险匹配知书及投资者确认、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一式一份(具体信同合同起邮寄给您);
6、基金合同(合同一式三份,其中一份自留,剩余两份签署完毕请邮寄回管理人)。



  • 普通投资者的认定

不符合专业投资者条件的即为普通投资者。


普通投资者申购材料:

1、双录视频

2、于近1个月内开具的300万金融资产证明,或者于近1个月内开具的最近3年年收入不低于50万的收入证明/纳税证明;

3、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(签名);

4、申购产品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(签名);

5、产品申赎表、基础信息表、风险测评问卷、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、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式一份;

6、基金同(合同一式三份,其中一余两份签署完毕请邮寄回管理人)。



  • 具体的申购流程

1、签署合同及相关资料
        相关资料包括:《煜诚**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3份, 《产品认(申)购/赎回表》1份;《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基本信息表》1份、《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》1份、《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》1份、《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》1份;


         2、汇款
        请投资者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募集账号将投资款汇入本产品募集户

温馨提示:建议您于产品开放日前一个工作日15:00之前,将认(申)购款足额划至产品指定的募集户(开放日当天打款不确保系统录单成功)

         3、冷静期及回访
     汇款完成后24小时为冷静期,冷静期内投资者可以以书面方式通知管理人进行撤单,冷静期后我司员工将联系您进行回访确认;


  4、开放日后2-3个工作日,我司将给您发送申购确认单,并为您开通投资者中心账号。


※ 请将所有签署完毕的材料寄至管理人如下地

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鸿儒大厦8层808室

联系人:周女士

邮箱:zhoull@yuchengfund.com

联系电话 :010-68310049

重要声明

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,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。

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》、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。

一、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1)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(2)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2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(1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、慈善基金;
(2)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;
(3)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(4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二、根据我国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;
2、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;
3、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。

三、根据我国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;
2、公司、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。

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。

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,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“接受”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。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,请直接关闭本网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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